2020年12月, 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《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中國第三、四階段)》(GB 20891-2014)修改單,并發布了其配套技術規范《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要求》(HJ1014-2020)。
自2022年12月1日起,所有生產、進口和銷售的560 kW以下(含560 kW)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應符合“國四”。
從國三到國四,不同功率段非道路移動機械采用不同的排放控制技術,增加成本有所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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